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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周光权教授获任北京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
【新闻中心讯】日前,经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教授被任命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同时获任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据悉,这是北京市近年来大学教授首次在市级检察院任职。
北京市检察院院长慕平表示,教授兼副检察长可以促进检学结合。两位教授人事档案仍留原高校,虽是在检察院兼职,却可参与办案,这种模式将于明年年底之前推广至全市18区县检察院。
周光权教授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受聘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已出版专著6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近10项奖励。(编辑
文清)
(http://news.tsinghua.edu.cn)
[更新: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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